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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民办贫困高中生可申请助学金

2007-11-30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了《江苏省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 暂行)》,决定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建立政府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平均每名学生每年1000元。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后,每年9月3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