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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五执法部门给自己“限权”

2007-12-02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今后,泰兴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依照"处以货值等额5至10倍的罚款"等类似规定时,有了明确基准,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参考》。这样不仅让执法者有据可依、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让受罚者有据可查,避免了量罚争议。目前,泰兴工商、公安、交通、城管其他4个执法部门也正在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