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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贪图小利受大害

2007-12-03 来源:泰兴人民广播电台 浏览次数:

    12月2日凌晨5时许,泰常路发生一起肇事者抛弃摩托车逃逸的事故,泰兴警方依据现场弃车找到车主,车主却大呼“冤枉”。

    市交巡警大队西郊中队接报后赶到现场,一辆旧大阳牌摩托车斜横在慢行道上,旁边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得支离破碎,一位年约三十岁的女青年坐在旁边,发出痛苦的呻吟。送医院检查后发现第五节尾骨骨折。受伤女青年姓张,泰兴镇人。她下班回家行至事发地点时,一男青年驾驶摩托车由后驶来,将张某撞倒在路牙边上,男青年弃车逃逸了。现场民警根据弃车号牌、车架号等上网查询比对,找到车主汪某,谁知汪某连呼“冤枉”,称自己的车三个月前就以600元价格卖给江西在泰兴打工的青年。该青年姓什么、住哪儿一概不知。根据调查,汪某不是肇事者,但他的摩托车早已报废,没有按公安车管部门的规定,私自以高出报废价许多的价格卖给在泰兴打工的江西青年,结果惹下大麻烦。警方认为找不到肇事者,汪某必须要承担张某住院约七千元的费用。汪某对此悔恨不迭,目前,该事故还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