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政协十届委员会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努力推进履职能力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2007年,市政协机关开展了“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活动,市政协注重用制度的形势巩固政协工作的成功实践,使政协的履职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市政协办公室主动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共同研究,报市委批准,下发了《关于建立党政工作与政协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明确18条意见和规定,为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保证。市政协先后制定了《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实施办法》、《政协泰兴市委员会议事规则》、《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管理意见》等一批既具有实践总结又具有探索性质的规章制度。通过不懈努力,政协初步形成了履行职能讲实效、组织活动讲规范、合作共事讲合作、服务全局讲奉献的共识,着力营造“活跃、顺畅、有序”的政协工作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