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市政府与华东石油局、河失镇政府和溪桥镇政府分别签定了协议和责任状,这标志着我市将对黄桥气田二氧化碳的开采与利用步入法制化轨道。 市长高亚梓出席了签约仪式。副市长田之本代表市政府与华东石油局签订了《黄桥气田二氧化碳原料气供应管理协议书》,与河失镇政府和溪桥镇政府签订了《黄桥二氧化碳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 根据协议,华东石油局依法取得黄桥气田二氧化碳的开采权,确立了市国土局对黄桥气田资源进行管理的主体地位,明确市安监、环保、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溪桥镇、河失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规范辖区内企业的用气行为。 市长高亚梓指出,黄桥二氧化碳气田资源是国有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好黄桥二氧化碳气田资源,打击不法分子通过盗售牟取暴利的行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气田资源得到合理、规范、有序、有偿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