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读会在我市召开。 会议集体学习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据了解,新税法将在征收政策上作如下调整。 1:将整体税率由原来的33%降低为25%,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并且不再作地域限制而将这一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 3:将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设备范围按照WTO原则,不再限于国产设备,规范为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4:促进就业类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将优惠范围扩大到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同时实行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 会议要求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新政策,向纳税人宣传新政策、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