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记者从泰兴交通管理所了解到,我市2008年养路费征收工作已经启动。交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尽快缴费,这样不仅可享受优惠补贴,还可避免滞纳金处罚。 据了解,我市2008年养路费已于从2007年12月12月21日开始征收,根据《江苏省公路养护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两轮摩托车为例,费用为170元/年,车主必须在4月1日前缴纳当年的摩托车养路费。 泰兴交通管理所副所长丁正峰说,在2007年12月21日到2008年2月28日主动缴费的实行每辆20元的优惠,3月1日起取消优惠政策,征收全额养路费,从4月1日起,除征收全额养路费以外,还将依法每月增加5%滞纳金。 据了解,摩托车养路费主要用于我市县、乡道路养护建设工作,是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为方便车主缴费,各车主可到各交管所服务窗口直接缴费,也可到各政府在社区、村委会设立的缴费服务点缴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