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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 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形成体系

2008-01-13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2007年,我市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积极创新开展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形成体系,民主监督走上了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1月12日下午,七圩镇桃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举行民主理财会,对一年来村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向村委会反映。七圩镇桃园村村委会主任薛建群说铺路这方面的开支是21600,用于环境治理这方面18000多块钱,另外建了一座排涝站,用了13000块钱,总共一事一议用了52600,基本上和帐上持平。

    桃园村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4月28日,经过村民代表海选,陈正球等5名思想素质好、敢于监督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被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半年来,村监委会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过程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与落实。

    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我市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组织创新,2007年,我市坚持以民主选举为前提,在全市36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涉及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等新农村建设工程,由村监委会实施全程监督,民主监督走上了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道路。与此同时,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特色的溪桥南殷经验在全市得到全面推广。在溪桥镇南殷村、姚王镇石桥村被国家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2007年,我市又有泰兴镇商井村等8个村被表彰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古溪镇顾庄村等44个村被表彰为泰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