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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就业促进法》为求职者扩大就业门路

2008-02-15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今天的新春人才招聘会上,记者发现 ,这项法规的施行为广大的求职者带了切实的好处。

    记者在招聘会现场发现,以往在招聘简章上经常出现的"只限男性"等字眼已经找不到了,对求职者身体条件的限制也很少。

    泰兴市川达塑业有限公司招聘主管吴军说,对性别上的限制取消了,事实上男女除了在体力上有点差别外,在其他方面基本上属于相当的,所以说我们在性别问题上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能适应我们的工作。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这项法规着重突出了政府部门扶持就业作用和实行公平就业。今天招聘会上,人事局还专门设立免费登记窗口,搜集求职者的资料,以便及时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记者从市人事部门了解到,今后他们除了定期举办人才招聘会外,还将多渠道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除了对未就业毕业生以及弱势就业群体实行免费就业登记,充分利用资源对口推荐外,还将联合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建设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