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年初,宣堡人刘祝祥和其他7人随包工头徐某外出打工,工程结束后,大部分工钱却没了着落。今年2月22日,在法院的帮助下,他们终于拿到了拖欠6年之久的工钱。 2002年2月,经人介绍,刘祝祥随包工头徐某外出打工,同去的还有另外7名泰兴男子。同年7月17日,工程结束。徐某付给刘祝祥等8人400元工钱后,此后就再没有跟8人结算过工钱。虽然他们多次催要工钱,可一直没有结果。刘祝祥说:“本来差我们每人三四千块钱的,我们到他家结帐时他不按欠条结帐,他说什么用具少掉了、吃饭的钱、睡觉的地方,他都要扣我们的钱。” 2003年3月,8人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拖欠的工资,但徐某从未露面。8人无奈,于是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官想方设法寻找徐某,但徐某几年来却音信全无。 2007年年底,徐某想回家过年。为打听风声,腊月29,徐某托亲戚找到了负责执行此案的王法官。该亲戚表明身份后,送给王法官两条香烟。王法官决定先稳住徐某,于是不露声色地将香烟收下,然后交给了纪检部门。徐某得知王法官收下香烟,便放心地回家过年。2月19日,法院采取行动,将在家中的徐某逮了个正着。市法院法警王荣华告诉记者:“我们在这次集中行动中,早晨3点钟就出发,到他家去了,他正好在家中睡觉,就把他强制传唤来了。” 面对法官和判决书,徐某只好将拖欠孔某某等8人的近4万元工资如数交给法官。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茅建亚说:“我们告诫那些恶意逃债在外的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不要逃避法院执行,另外请申请执行人要理解我们法院,虽然有些钱一时要不回来,但是我想,通过法院的强制力,终究会执行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