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份是公积金宣传月,4月12日上午,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在鼓楼文化广场举行了宣传咨询活动。
上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在鼓楼文化广场设立咨询台,向市民宣传公积金政策,介绍解缴公积金及提取公积金的程序,并就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期限以及利率等问题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在活动现场,副市长田之本希望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成果,为建设和谐美好新泰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些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也在这次宣传活动中首次与市民见面,从2008年5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到20万元,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5万元,首次申请贷款的低收入职工额度可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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