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姚王镇桑木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全村村民自然过渡为股东和农业产业工人。 股东大会通过了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董事会与监事会,并当场颁发了股权证书。凭这些股权证,村里参加合作社的村民以后将享受到土地分红。 姚王镇桑木村党委书记芦龄芳告诉记者,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将全村所有的土地集中进社,撤并小庄台,实现集中居住,解决跨组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有效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桑木村共有土地2105亩,目前已有1100亩发展了花卉苗圃种植、种鸭养殖项目,下半年村里准备发展波尔山羊养殖以及规模蔬菜种植。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袁玉明说,通过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变股东,农民群众不仅得到土地的分红,而且在合作社优先打工,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