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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接受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08-04-25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展,今年省语委将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

    2007年到2010年是我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时间,根据统一部署,我市将在今年年底接受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今日泰兴报社是定点评估对象。

    副市长周桂香要求各单位统一认识,做好迎接评估的牵头、指导和督促工作,努力达到“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