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上午,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燕明、叶建生、叶家庆等33名同志为泰兴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委员,聘期三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云以及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33名仲裁员颁发聘书。
孙云在聘任仪式上指出,人事争议仲裁是维护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人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新聘任的仲裁员们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自身业务素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在办案过程中,要自觉维护人事争议仲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推动全市人事仲裁工作跨上新台阶。
聘任仪式结束后,省、泰州市有关专家对新聘任的仲裁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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