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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拆迁地块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

2008-07-16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近年来,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国家及省市特别关注城市弱势群体被拆迁人的利益,我市也制定了相关政策,保障他们能享受到城市建设的成果。市城市改造建设指挥部政策法规组羊圣林介绍,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城市规划区内仅有被拆迁房屋一处住房且在该房屋实际居住,其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指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不含装饰装潢等费用)低于6万元的,按6万元标准给予补偿。

    羊圣林还介绍,在这次城市改造建设中,我市充分考虑到了部分经济和住房双困难户的住房需求。如在卫校西侧地块,拆迁人和规划部门对原来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了相当数量的小户型住房,以满足部分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需求。对通过以上措施仍然不能解决住房问题的,在满足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还可以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对极个别特困家庭,譬如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家庭,我市还将给予特殊照顾,做到人性化拆迁、和谐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