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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工商局新街分局落实“四策”抓好廉政建设

2008-08-20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兴市工商局新街分局着眼制度、管理、监督、考核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廉政建设,切实构筑起防腐拒变防线。一是建制度,导廉洁。该分局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工商分局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目标和操作程序,做到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进一步完善执法收费操作流程,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和管理费标准两级核审制,从制度层面上杜绝乱执法、乱收费现象出现。二是抓管理,保廉洁。该分局严格内部督查管理,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书面督查、调查督查四项措施并举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对基层干部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等进行全方位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督查通报给予点名批评,并发放督查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强监督,促廉洁。分局负责人主动走访乡镇党政负责人、重点企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分局干部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征集社会各界的工作意见和批评建议;主动向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四是严考核,抓廉洁。该分局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基层工商分局干部个体绩效考核办法,以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为依据,实行一月一评、一季一考。同时,制定了详细考核办法,根据每位干部的工作岗位目标、工作完成质量及效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以此为确定每个干部的年终考核等次重要依据。(泰兴市新街工商分局  顾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