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间私人用房,配上一些简易设施,就成了一所堂而皇之的幼儿园了,也许你不相信。9月3日下午,记者在溪桥镇南沙村就见到了这样的事情。 3日下午,记者随同市教育局、溪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来到南沙村一户居民往宅私自办园处,数十名学龄前幼儿拥挤在一楼的大厅内,屋内的黑板上写上了几个汉语拼音字母。正当记者随同工作人员准备进一步了解情况时,突然遭到了房主王某夫妇的无理阻挠。 溪桥镇南沙村私自办园点王某的丈夫陆某说:“请你不要摄相,我跟你打招呼,请你不要摄相,我是主人,这是我家,你不好到民宅来采访。” 据教育局、溪桥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王某原为南沙中心小学一代课教师,自2002年9月起,就在其住宅内私自办园,其行为已经被泰兴、泰州两级教育部门及泰兴泰州两级法院裁定,要求其停止办学。 溪桥镇中心小学校长印晓忠说:“条件简陋,缺少设备,保教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他们以低廉的价格来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 溪桥镇司法所所长唐正宏说:“政府多次派人上门做工作,但是这一户到目前为止,仍然置之不理,仍在办园。目前经过司法程序,泰州市人民法院已判定该幼儿园为非法幼儿园,必须依法取缔。” 根据规定,兴办幼儿园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注册,园舍设备、人员配备须满足一定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