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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千万专项资金招揽优秀人才

2008-10-12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实施办法》,市财政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积极营造引才、育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我市引进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五)其他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六)副高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七)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的特殊人才;

    (八)我市医药、化工、机电、船舶、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急需的优秀人才。

    根据《办法》规定,经过确认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其中,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引进人才的经费补贴,由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列支;财政差额预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人才的经费补贴,由引进单位和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各承担50%;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的经费补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30%,用人单位承担70%。《办法》同时对用好现有优秀人才给予了相关规定。

    据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从2005年开始设立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总额度为100万元,将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今年的总额度达到1000万元,涨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