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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庭开设到基层

2008-10-16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10月14日,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在蒋华镇主持调处一起企业职工工伤案件,申请人依法获得了总额为96439.61元的赔偿金,劳资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后,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从今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案件免收仲裁费以来,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放量上升,截止到9月底,案件总数达1818起,正式立案受理的将近700起。今年4月,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意见,各乡镇均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可以独立办案,制作调解文书,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便于企业和职工在基层化解劳资纠纷,减少仲裁成本。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科长张根章说:“今天,我们在蒋华镇举行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庭,主要目的是规范各基层调处中心的程序,提升各位劳动所长办案的能力水平,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职工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