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0月15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张伟、副主任陈培才、王中先、副市长田之本出席会议。
张伟在10月15日上午召开的执法动员会上说,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有利于深入推进法律实施,有利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有利于推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希望大家在检查过程中,要把握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检查内容依法,检查标准依法,检查程序依法,要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顺利进行,着力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为期三天,分两个组,实地检查18家企业。通过与企业干部职工座谈、查阅有关台帐资料,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情况,包括是否及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规范,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包括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加班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是否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情况,是否依法办理保险登记,是否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险种,是否依法申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制定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法定程序及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法;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情况,包括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对各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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