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街镇的村民打电话给记者,说是有人在公路沿线晾晒塑料碎片,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很大的不便。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我们在新街镇的一条15米宽的大街上,找到了晾晒塑料碎片的地方。一些碎玻璃似的东西占据了一半多的路面,几个中年妇女正在不停地翻晒。走近后仔细一看,原来是些被碾碎的塑料颗粒。 机动车驾驶人李红琴说:“不方便,我们应该在东边骑行,他晒东西,我们也不敢从那边,从那边我们也怕,怕跌下来,我们只好从这边。” 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新街的一家塑料粒厂经常在公路上晒这些东西,他们去厂里交涉了几次,都没有效果。 村民叶桂生说:“记不清吵过多少次了,他硬要晒在这儿。上次撞了好几个人。叫不要弄,他硬要弄。” 随后,记者要求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请他们老板过来一下,但遭到了拒绝。当记者提出能不能告之老板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时,也遭到了拒绝。 编后: 《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不得非法占用公路。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采取行动,制止新街镇镜内这起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还群众一条宽敞大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