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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建设受阻 法院先予执行

2008-11-25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由于部分群众阻止,导致小区物业综合用房不能开工建设,拖延了小区交付使用时间,这是发生在城区西城公寓建设工地上的一幕。为此,11月25日上午,市人民法院会同相关单位到现场先予执行,保障物业综合用房开工建设。

    西城公寓位于大庆路南侧农机公司地块,小区在规划建设之初同步规划了物业管理用房,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今年9月,开发商在按计划开工建设时,遭到附近居民黄某的阻挠。市人民法院于11月11日作出了民事裁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施工。11月25日上午,市人民法院会同公安、城管、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了执法活动。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时常会出现阻工现象,市人民法院表示,将依照相关法律开展执法活动,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茅建亚说:“这也是一个投资环境的问题,是造福泰兴人民的一件大好事,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我们法院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