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和26日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张伟、副主任陈培才、吕炳生、李建生、王中先出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干河流域性水环境工程整治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农工委的专题调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财经工委的专题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办公室汇报的《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汇报关于补选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补选了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审议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我市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加快推进干河流域性水环境整治。以综合治理为关键,形成整体推进合力;以多方筹资为抓手,努力加大资金投入;以落实责任主体为重点,建立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关于《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上,委员们建议我市要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切实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监管,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上,委员们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观念;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用工行为,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彰显部门职能。 张伟作小结发言。 会议分别由吕炳生、李建生主持。 副市长刘荣华作了表态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