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21日开始,在两个月内,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将为部分无证摩托车补办相关证明,办理上牌手续。 市民陈先生几年前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因不慎把购车发票遗失,一直都没能办理牌照。刚买的新车不用可惜,可用了违法,这让陈先生一直很郁闷。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市尤其是在农村,一些无牌、无照摩托车成为交通事故多发的主体,同时因为没有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从2008年12月21日开始至2009年2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无牌、无照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思平介绍说:“在专项整治期间,2002年1月1日后、2005年7月1日之前的车辆,因合格证、购车发票流失,购车人凭书面报告,经所在派出所证实车辆合法来历,即可办理。” 交警部门同时透露,走私、进口、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牌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