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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责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009-01-04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市人大紧紧围绕“法治泰兴”创建目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调研指导,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

    1月3日上午,滨江镇殷石村村委会会议室里气氛热烈,村民代表们正在讨论村里2009年准备兴办的民心工程。

    重大工程的实施由群众说了算,这是殷石村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殷石村始终坚持民主决策,通过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实现了村招待零开支、村债务零增长、违纪案件零发生、涉农案件零上访“四个零”目标。去年,殷石村成功创建成为“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滨江镇殷石村村委会副主任蒋步俊告诉记者,殷石村凡是要办的重大事情,都要交村民代表决策,包括新农村建设、公用设施的投入,让全村人民都知道资金的发放、资金的用途和资金的来源到结果。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宣传教育、分类指导、监督考核上做到“三强化”,在干群素质、服务能力、规范程度上实现三“提高”,着力推进“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全面执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力和自由。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市95%以上的村实行了“两公开”制度,85%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市涌现出两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一批省、泰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基层的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