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家用经济型小排量轿车享受购置税降低的优惠,国家对农用车的补贴及优惠政策也即将实施,对我市农用车市场销售也起到刺激作用。
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这意味着农民购买微型客车不仅会获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而且将获得财政补贴。显然,对于资金紧张、急于购买微型客车致富的农村消费者来说,这样的消息让人欣喜。
盐城农民张长城高兴地说,现在农民赚钱很不容易,国家政策已经改变了,买这辆车可以省好几百块钱。
两项优惠,农用车销售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某农用车辆销售公司总经理何永良介绍说,新的优惠政策的出台,这样就增加了农民的消费。以前要附加费,现在不要了,也就是说一辆车可以省好几百块钱了,这对农民是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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