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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将全面开展

2009-03-13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经过一年的试行,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

    去年,我市在泰州率先试行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共有1325名残疾人享受到了意外伤害社会风险保障服务。去年10月,我市对16周岁以上的重残无业人员全面办理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并出台了《泰兴市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目前,全市5702名符合规定的重残无业人员已全部办理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凡经市残联确认,享受生活救助的重残无业人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16周岁至65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的其他残疾人,均可享受保险服务;每人每年45元,其中个人承担30元,对低保对象等,政府将适当给予补助。被保险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可享受20000元-2000元不等的补偿。

    市残联提醒被保险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在12小时内通知本乡镇残联及保险公司,同时到乡镇残联做好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