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清明,我市一些地方私埋乱葬的现象有所抬头,在滨江镇沿江路1.5公里的江堤旁,竟然埋葬了近千座坟头。
这几天正是清明祭奠的高峰期。4月1日下午,记者在滨江镇沿江路看到,来这里上坟、烧纸、添土的村民络绎不绝。让人惊讶的是,从沿江南路一路向南,到洋思港桥近1.5公里的江堤上,竟然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坟头、墓碑,原本桃红柳绿、风景秀美的江堤绿化带已变成了乱葬岗。仍有不少村民在这里修建新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除外,其他应当深埋、不留坟头。
长江属于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这些坟墓建在江堤上显然不符合国家规定。记者来到滨江镇开发区管委会,民政科的负责同志对这种现象也很无奈。
由于部分村民仍旧相信死者要“入土为安”,导致这些坟墓的清理工作反反复复,很难彻底。记者呼吁,眼下,毁绿建坟、占田建坟的现象并不少见,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才能让人们转变观念,达到乡风文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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