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我市召开落实支持运输物流企业发展税收奖励政策兑现程序工作会,就运输物流业税收奖励政策兑现的程序、需要提供的资金、资金的安排和财力结算作了具体要求。市委常委李仁国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补充政策意见》,从去年11月份起,我市对物流发展给予税收奖励。这次会议就如何兑现去年11月份到今年3月份的奖励政策程序作了安排,具体为:各乡镇专门成立的运输物流企业服务机构负责兑现落实税收奖励政策,各乡镇范围内的代开票运输物流企业,在向当地地税分局申报纳税、开具运输发票后90日内,携运输发票原件和收据到乡镇成立的运输物流服务公司办理税收奖励,每月15日-20日,到乡镇物流服务公司办理税收奖励,市财政局根据一季度各乡镇运输物流业开票额,确定兑现税收奖励备用金的额度,以后一季度一结算。 李仁国要求各乡镇继续加大物流业工作的推进力度,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措施,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围绕重点产业基地规划物流,引导物流业全面发展,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