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孤寡老人丁寅虎,6年来一直占用着泰兴公园西南角的厕所居住。他的存在不仅使公园厕所无法派上用场,而且也影响着周围的环境。公园和老人的矛盾日益加深,直至对簿公堂。厕所里的老人究竟来自哪里?他该去向何方? 5月16日上午,记者跟随泰兴公园的工作人员,走过曲折的竹林小道,来到位于公园西南角的一座公共厕所前,61岁的丁寅虎老人就住在里面。公厕已经被老人改造成了不折不扣的小窝棚,两个所厅分别成了老人的门厅过道和起居室。老人在外面饲养了4头肉猪、2只山羊还有不少草犬。老人平时要倒泔水养猪,厕所外的草坪上到处是垃圾和动物的粪便。见到工作人员,双方的言辞语调又高了起来。 60多岁的丁寅虎早年也是个劳作能手,1976年他从丹阳姐姐家回到泰兴老家和哥哥嫂子生活在一起,没有结婚的他,一直靠帮助哥嫂打理位于中安轮纪念馆附近的鱼塘为生。当时,他们在鱼塘边自建了两间小屋。2001年,泰兴公园的建设全面启动,两间小屋自然被拆除。第二年丁寅虎的哥哥被安排进了敬老院,丁寅虎成了孤家寡人,居无定所,无依无靠。 无论是帮公园干活还是到教堂打工,都不是长久之计。2003年,公园和教堂建设基本完成。丁寅虎从此失去了落脚的地方。 丁寅虎感觉自己在拆迁时吃了亏,目前又没有居住的地方。他只好找公园要个说法,公园管理处对此也无能为力。2003年下半年,丁老汉索性将公园西南角的一个小型公厕占为己有,搭建了顶棚和猪舍,以此为家,早出晚归。 公园管理处副主任杨留根告诉记者,那边是教堂的房子,这边是公园的,当时建教堂的时候有这个合同协议,这边弄个厕所,但是当时没有使用,他就强占了公房。 丁寅虎住进了公园厕所,带来了一系列的管理难题。厕所周边环境越来越差,老汉开的门还影响了公园设施的安全。 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泰兴公园正式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老汉归还厕所,立刻迁出。当年12月10日,法院判决丁寅虎败诉,指出其无房居住的问题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在随后的近一年里,丁老汉一直拒不履行判决,并和公园冲突不断。 2008年年底,公园管理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随后,泰州中级人民法院又责成泰兴法院尽快执行,但面对一个居无定所的老人,法院执行时也陷入了情与法的困惑中。 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益,丁寅虎不能独处其外。但丁老汉无儿无女,无固定经济来源,他出去后住在哪里?怎么生活?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了市民政部门进行了咨询。 市民政局副局长许光明表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乡镇和部门,协调解决他目前的困境。 占据公房迟早是要归还的,丁寅虎自己其实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但找个住所也不是他的能力所能办到的。好在老丁的遭遇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期待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