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关于开展泰兴市第二届“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9-06-06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泰兴市第二届“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年以上。


    2.政治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创业发展能力强。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本乡镇位居前列,在全市有一定位置。带头创业,带领创业,创业致富成绩显著。


    4.为民办事能力强。敢于负责,甘于奉献。


    5.维护稳定能力强。全村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6.群众公认度高。作风正派,勤政廉政,乐于奉献。


    通知要求: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严格履行程序,各乡镇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统一于6月10日前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