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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2009-06-07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6月6日,我市在市区鼓楼广场和黄桥大戏院门前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云,市长助理俞秋言参加。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批准权限的机关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这次宣传活动旨在帮助广大群众和筹融资者了解“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增强依法合规意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理性投资,合法融资。

    俞秋言解释说:“提醒筹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的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情发生。”

    我市金融系统、公安、保险、邮政等单位在市区鼓楼广场、黄桥大戏院门前搭建宣传简板,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市民疑问等形式进行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行长张建华说:“非法集资,集资人通过不法手段,高息敛资,或者是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揽,还有通过有关的名人对群众进行欺骗。他们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第二批的集资款用来归还第一批,等到他们自己的链断了以后,集资规模比较大,往往不能兑付利息、本金,甚至于本金一分都不能归还。”

    相关部门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净化投融资环境,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