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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执行的行政处罚令

2009-06-16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环保部门2008年8月份就下达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知何种原因一直得不到执行,是不是这种行政处罚令只是一纸空文呢?

    6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马甸镇小马庄符珍英的家中,符珍英告诉记者,她家东面是原先的小马庄小学,现在由于学校合并,学校已经废弃不用了,村里租给了一位叫季健峰的人做厂房,生产一种磁性材料。厂房内发出的机器声和材料发出的气味,使得住在隔壁的一家人都感到了身体不适。

    符珍英给记者出示了厂方生产的产品和原料,一种白色和红色粉沫加工而成的产品,她怀疑这种产品和原料对她及家人的身体有伤害。2008年7月份,符珍英来到市环保局反映了这情况,环保局经过调查走访,于8月8日给季健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上作出了“立即停止在小马庄从事磁性材料项目生产,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可就是这么一纸令书在过去了的整整10个月中都没能得到执行。记者在原马甸小马庄小学内看到,季健峰依然雇了几位工人在厂房内生产这种磁性材料。符珍英更是多次奔走在环保局、村委会之间,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看到记者在厂区内拍摄,从办公区来了一位女同志,她说老板不在家,不许拍摄和采访。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市环保局宣教法制科副科长钱建泉告诉记者,上个星期,环保部门就会同法院执行局责令这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不得恢复生产,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之前,不得从事生产。

    【编后】

    记者认为,应当大力扶持、发展工业经济,包括各类个私经济,但前提必须是环保的和可持续的项目。对于明显违反国家环保政策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应该理直气壮地抓,该完善手续的及时完善,该搬的搬,该转的转,环境和经济必须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