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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坚持依法、阳光、和谐

2009-06-22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在6月20日下午召开的城区拆迁动员大会上,市长高亚梓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坚持依法、阳光、和谐的总原则推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作出不懈努力。

    高亚梓在全面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城区拆迁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拆迁工作涉及社会、经济众多领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理解和把握拆迁工作依法、阳光、和谐的总体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房屋拆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坚持公开透明,将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房屋评估单位资质、市场评估结果、安置房源情况及安置结果、签约进展情况等进行公示,切实规范拆迁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贯穿拆迁工作始终。

    高亚梓要求在拆迁动员工作中,相关领导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并坚决执行拆迁工作的政策规定,建立和落实分工明确的“包保”责任体系,努力创新并推行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同时按照省相关政策,我市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高亚梓最后要求,要落实措施,加大力度,以全面到位的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城市房屋拆迁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严格考核,以务实创新的精神不折不扣、高质高效地完成拆迁工作任务。

新闻链接:2009城区拆迁计划和工作进度

    2009年,我市计划实施拆迁工程22项,拆迁房屋面积约52万平方米。其中,上市地块共6宗,分别是新区7、8、9号地块,建校地块,亚太西厂区地块,延陵路北侧地块,县家汪及供电局周边地块,水泥制品厂及周边地块,拆迁房屋面积约26万平方米;道路工程建设涉及拆迁6项,分别是长征路北延(振兴路至北二环)、振兴路(鼓楼北路至长征北路)、太平路(南二环至兴南路)、南二环西延(鼓楼南路至新江平路)、根思路东延(济川路至老龙河)、江平路南延(南三环至党校路),拆迁房屋面积约6万平方米。

    市城市改造建设指挥部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包干拆迁的时间要求是:新区7、8、9号地块,建校地块,亚太西厂区地块和延陵路北侧地块在8月20日前全部完成;县家汪及供电局周边地块、水泥制品厂及周边地块在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