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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全面小康社会指标解读》之九: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高于目标值10平方米

2009-08-03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市农村住房面积不断扩大,住房质量也得到了逐步提升。2008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50.1平方米,高于小康目标值10.1平方米。

    走进刘陈镇果园村,一排排楼房映入眼帘。今年52岁的陈健东是一幢两层别墅的主人,他家有三口人,儿子在扬州读书。老陈早年跑过供销,后来干起了砖瓦匠的活计,每年的收入在2万元以上。他现在居住的这套别墅建于2006年,新房总共180多平方米,比起原来的老房子,居住条件可以说有天壤之别。

    进入陈健东的家里,发现他家里装修得与城里人的并没有什么区别,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老陈的别墅在村里算是建得比较早的了,近几年,老陈惊喜地发现,周围和他拥有同样别墅的人,逐渐多了起来,一幢幢别墅如雨后春竹般拔地而起,预示着村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小康社会的逐步完善。果园村村干部陈宝友告诉记者,他们村共有700多户人家,收入以养殖、运输和在果园场打工为主,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了6000元。逐渐富裕起来的村民,住房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现在楼房普遍占到80%以上,已经有十多户砌了小洋房。

    据了解,1982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28元,去年则达到了7355元。经济发展了,收入提高了,老百姓花钱盖房子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据统计,现在,我市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50.1平方米,远远超过全面小康40平方米的目标值。全市有80%以上的农户住上了楼房。

    【新闻链接】

    农村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是指农村居民按人平均计算的室内面积。农村居民住房面积的指标值相对高于城市,设定为40平方米。现在,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起,农民不仅要住好房,更要规划好、配套好、文明卫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