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9日,在我市主城区农业银行西侧巷子里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杀人案,警方和见义勇为的市民携手,罪犯被当场抓获。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杨章洪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杨章洪是靖江市马桥镇人,因为生活拮据,又没有工作,于是产生抢劫的念头。 今年3月29日下午1点多钟,杨章洪在泰兴农行门口,选定了驾驶丰田轿车的鞠某为作案对象,并在其停车地点附近守候。下午4点多,鞠某返回车内准备关门时,杨章洪冲上去用身体挡住车门并持刀抢劫,鞠某当即大声呼救。失去理智的杨章洪做出了疯狂的举动,用尖刀猛刺鞠某的头、面、颈等部位,致鞠某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章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劫取他人财物,致鞠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杨章洪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