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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酒店悄然改变“12点退房”行规

2009-09-05 来源:泰兴电台 浏览次数:

    (记者 华臻 郭耀蔚)“12点退房”行规一度被视为“国际惯例”,不可更改,并影响了人们7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去了2002版“12点结账,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规定。记者5日上午在市区几家大型酒店了解到,许多酒店已经开始悄然实行延迟退房措施,相比以前12点结账的“一刀切”人性化不少。

    金龙大酒店客房部经理徐杰告诉记者,他们根据客人的需求,规定最迟不能超过下午2点钟退房,如果超过2点钟就要加钱。他们还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出发,比如有的客人吃一顿午饭,或者中午休息时间,基本上就是两点之前不收费。这样推出人性化服务,并不是一味地强调12点钟退房。

    与此同时,有些酒店仍旧按照12点退房的规定,但推出了一些优惠活动。

    “12点退房”规定的废除使酒店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