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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2009-09-12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我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截止日期是2010年5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为: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和电脑五大类。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

    家电“以旧换新”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回收旧家电,市民通过拨打电话与回收企业预约收购废旧家电,回收人员上门回收或门店回收旧家电,直接给付旧家电的收购费用,并开具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第二步是市民凭回收商开具的凭证,在“以旧换新”指定商家购买相关新家电时,享受销售价格的10%补贴。根据最近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假设市民将25英寸的废旧电视卖给回收商,那么可先拿到50元,如购买一台新电视机的价格是4000元,还可获得10%即400元的财政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每台,冰箱300元每台,洗衣机250元每台,空调350元每台,电脑400元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