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新闻评论:整治交通违法更需自律

2009-09-27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知程度是防止交通违法的首要前提。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加强持续高压的管理,也是防止交通违法行为的必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实际查处过程中,大多数市民能够理解和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但也有部分市民会以种种理由搪塞交通违法行为,更有甚者会通过关系搞疏通,给执法带来不便。

    为了最大限度地整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整治的信心、决心和效果,市公安交巡警大队成立了由大队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包路段管理的责任机制,抽调六个中队及专门成立的两个巡逻组,对城区的主要路段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大队及中队主要分管负责人,在管理及查处过程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人情、无理取闹及其他影响整治行动行为的发生。

    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王扣发表示,对影响市区通行秩序、妨碍市民出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将一以贯之地依法从严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配合、支持交巡警部门的工作,一起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