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市质监局对过期的近百只气瓶,采用气焊切割气瓶方式集中销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据了解,组织开展这次集中销毁活动,旨在增强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遏制气瓶安全事故发生。
市质监局纪检组长黄备战希望广大市民和气体充装单位不使用、不充装过期和报废钢瓶,并且相互配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好液化气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