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阳光过滤”,从机制上解决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行政审批领域容易出现的问题。 10月13日下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了一份因私出境申请,电脑根据默认的收费标准,很快打印出了缴费通知单。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张浩介绍,他们在电脑里面都设置了默认值,比如说去港澳旅游,收费是160的话,点100它也无法确认,点200它也不行,只能规范地点160。 从今年7月28日起,我市行政事业性单位所涉及的收费事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为规范收费行为,市财政局取消了所有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据,杜绝了手工开票,实行计算机统一开票,并对“中心”窗口所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设定了默认值。对所有审批过程中的收费项目,市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金融部门在中心设立收费窗口,进驻“中心”的行政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在“中心”计缴。同时, 我市还实行收费公示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均在显著位置公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群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