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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准 确保新兵质量----丁杰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9-10-19 来源:今日泰兴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叶余华、封志龙报道: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各项征兵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日前,本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征兵热门话题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市人武部副部长丁杰。

    记者(以下简称“记”):丁副部长(以下简称“丁”),您好。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又开始了,请您介绍一下有关今年征兵工作的情况。请问,今年征兵工作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丁:全市征兵工作11月1日开始实施,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整个工作分为宣传教育、体检和政审、复查定兵、交接起运4个步骤。

    记:今年征集对象的文化程度有何规定?

    丁:为提高应征青年的整体文化素质,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急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一是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二是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记: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何规定?

    丁: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以上可放宽到23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岁的今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也可报名入伍。

    记:今年征兵有哪些新规定?

    丁:有两个方面的新规定:一是加大今年入学的大学生和明年毕业的大学生征集的力度;二是应征入伍的青年取得本科学历的学士学位,在部队表现优秀,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记: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有何重要意义?入伍和退伍后有哪些优待条件?

    丁:大学生入伍后,部队将根据他们的特点和特长,尽量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报考军校等方面将优先考虑。同时,根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其家庭除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优待外,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的政府按比例发放优待。退伍后,入伍前是在校大学生的,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到退伍后一年。对要求复学的学生,《条例》明确规定了学费减免、所学专业调整、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共体育等课程的免考,同时,农业户口大学生按照非农户口征集,士兵退役后可免费实施2至3年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等优抚安置政策。

    记:《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对单位和公民的法律责任作了哪些规定?

    丁:《条例》规定,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一是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是拒绝、逃避征集的或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三是相关单位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分配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四是阻挠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五是不给适龄公民在兵役登记、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期间相应待遇的;六是征兵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都做了相应的处罚和规定,并明确了处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