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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酿惨祸 “红颜”顶冒为哪般

2009-10-31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通讯员 根荣 鲍武 新丽)酒后驾车接连撞人后逃逸已属不该,“红颜知己” 竟然为其开脱罪责。经江苏省泰兴公安交巡警大队办案人员细心侦办,这起一死一伤重大交通肇事顶冒案被迅速告破,10月30日上午,肇事者、顶冒者一对“露水鸳鸯”双双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9日零时30分,江苏省泰兴公安交巡警大队西郊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泰兴大桥北发生两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均已逃离。民警迅速勘察现场,发现两案系同一肇事车辆所为,并立即根据线索对全城布控。经多主巡查,发现肇事车辆停靠在泰兴市涌金家俱建材城附近。民警在截获肇事车辆的同时,将车内交通肇事嫌疑人侯某(男,39岁,安徽利辛人)、李某(女,25岁,云南昆明人)一并带回。

    肇事逃逸、一死一伤,案件重大,情节恶劣。询问、侦查、走访、调监控、模拟现场……该大队副大队长朱德华、事故科科长蒋建全带领办案民警立即投入到案件的侦破过程中。

    民警连夜对两人进行询问谈话。在审讯过程中,李某面对民警始终紧握两手,在问到是谁驾车时,她坦然承认自己就是两起交通事故的肇事驾驶人,问其案发经过,李某背书般将肇事情况全盘托出;侯某凭借酒劲,在审查中仍旧似睡非睡,不仅矢口否认自己喝了白酒,而且直指李某是开车人。问其原因,侯某自辩道,因为知道自己喝了啤酒,当前正处在禁酒风头上,所以将车交给李某开,而自己则在副驾驶上休息。

    侯某指认李某驾车,李某又自述是肇事驾驶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供认不讳,案子可以结了。然而民警心中一连串的疑问却不能解开:李某是昆明人,年仅25岁,居无定所,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深更半夜,她为什么要开车?李某为什么还穿着单位的工作服?当民警再进一步询问肇事细节及驾车逃逸路线时,李某多处疑点无法予以说明。根据多年的事故处理经验,办案民警判定李某不是这两起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

    案件被提到小组通案会上,忙了一夜的办案民警们顾不得休息,29日上午8时许,就此交通事故展开讨论,仔细研究李某的身份、两人的讯问记录、神态、动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时参照监控录像,各种推测、证据表明,肇事司机就是侯某!可是侯某为什么要一口咬定是李某,而李某非但不辩解,反而把罪责往自己身上揽?

    什么原因使李某不松口?李某、侯某是什么关系?民警立即对侯某进行二次审查,抓住疑点进行政策攻心,通过反复的思想工作,侯某终于供述了肇事真相:

    侯某与李某是一对“露水鸳鸯”,双方均有家室。10月28日晚上一朋友过生日,侯某便驾驶小型轿车到高港区口岸镇某饭店吃晚饭。酒过三巡,已晚上九点多,仍不解兴,一帮朋友又一起到某宾馆唱歌喝酒至十点钟,侯某对李某一直念念不忘,就在歌厅门口用手机打电话给泰兴打工的“恋人”李某问她什么时间下班,李某答要到次日即29日凌晨1点钟才下班,侯某遂决定开车去接她。侯某驾驶车辆沿江平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家俱城南面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过公路,侯某此刻正行驶在右侧超车道内,避让已来不及,轿车右前部撞到电瓶车,致泰兴市某厂职工韩某(男,30岁)当场死亡。撞车后侯某弃之不顾,仓惶驾车继续加速行驶,行至泰兴大桥北约100米处,又将下班回家的一公司王某(男,41岁)撞伤。接连两起事故使得侯某惊魂失措,麻木驾车行至一茶社李某的上班处,此时在茶社门口等候的李某习惯地坐上了侯某的车。当侯某一边载着李某绕回肇事现场进行查探,一边描述肇事逃逸经过时,李某听后深感不安,为了回报“爱人”,决定冒名顶替,主动承担起肇事罪责,侯某一听正中下怀,就在两人停车商量如何报警说词时被民警巡查发现带回审讯,这才有了审讯开头的一出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不是“爱情的真谛”,而是世人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目前,侯某、李某已被泰兴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