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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赡养 老人如何维权

2009-11-11 来源:泰兴有线电视台 浏览次数:

    近日,我们播出了马甸陈炳生夫妻不赡养老人,导致老人死亡的消息,那么,假如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该如何来保护自己呢?记者采访了老龄委的相关负责人。

    11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民政局的老龄委办公室,这里的工作人员最近也通过我们的栏目了解了马甸陈炳生夫妻不赡养老人,直接导致母亲死亡这件事。

    泰兴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印建华说:“通过我们老龄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老年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发展,赡养纠纷案已经是逐年下降。尊敬老人赡养老人的风气已经是越来越浓厚,但社会上仍然有少数不孝之子,拒不赡养老人,陈炳生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那么被子女遗弃的老人,该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就明确规定子女不得遗弃老人、不得不赡养老人。所以像这样的情况,老人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老保护自己。

    据印建华介绍,目前我们泰兴市里有三级工作维权网络,市里面成立了老年维权办公室,乡镇里面成立了老年维权工作组,村里面有老年人维权联络员,广大老年朋友遇到矛盾纠纷的,可以直接找村里的联络员反映情况,村协调不了的,可向镇里反映,镇协解决不了的,可向市维权办反映,通过调查处理,仍然解决不了的,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诉讼有困难的,可向法律援助机关提起法律援助。

【点评】

    陈炳生夫妻俩这件事经过我们栏目播出之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也折射出我市关注、关爱老年人的良好风气和道德观念,同时这个个案也提醒我们,如果权利被侵害,也要懂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保护自己,那么这位89岁的老人就不会躺在屋檐下七天无人问津而静静地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