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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民陪审员发挥实效

2009-11-19 来源:泰兴有线电视台 浏览次数:

    我国的陪审制度指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就是由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目前,在我市人民法院和乡镇法庭时常能看到人民陪审员活跃的身影,他们在很多案件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日前,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丁某贪污受贿一案,人民陪审员陈湘黔坐在法官席上,参与了这次庭审。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陈湘黔曾经多次参与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被赋予了和法官一样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陈湘黔认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更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更有利于增加司法的透明度,更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的威信,也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目前我市共有人民陪审员30名,来自全市各行各业。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体系,市人民法院经常组织人民陪审员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以案说法,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理解和应用法律的能力。

    人民陪审员刘鹏凯告诉记者,作为人民陪审员,身临其境地参与审判工作,首先是一次法制的教育,同时也是法制知识的学习,受益很大。

    据统计,近年来,我市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已经占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36%。截止到今年10月份,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达2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