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二十六周年纪念日,上午8点,市统计局在鼓楼广场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向过往行人宣传即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统计法》。 现场讲解、问卷调查、现场抢答,很多过往的市民都自发参与了新《统计法》的宣传活动。据了解,新修订的《统计法》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统计调查的管理与审批、统计资料数据的公布、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制度和《统计法》的执行力等7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市统计局副局长张颂阳介绍,修改后的《统计法》要求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都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如果有拒报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以及拒绝、阻碍统计调查,转移、销毁原始凭证等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