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按照“惠民、便民、利民”的要求,不断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和受益幅度,农民看病负担过重的状况得到了有效缓解。 12月11日,家住新街镇新街村的村民程祥其因患肠梗阻,住进了市人民医院,等待手术。而在此之前,他已经在新街镇卫生院进行了一段时间的保守治疗,这笔费用对于以种田为生的程祥其夫妻俩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程祥其告诉记者:”我当时交了两千九百元钱,最后转院算帐的时候,报销了一千四百零五块九角钱,相当于返还了一半的费用,我感到非常满意。” 以前在农村,像程祥其这样收入较少的人群,很难看得起病,就是家庭稍微好一点的,如果没有医疗保险,也会因病返贫。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出现,让这些家庭摆脱了困境。 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始于2004年,特别是从2008年起,我市逐年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其中包括进一步降低住院补偿起报点,提高大病救助水平,扩大用药范围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今年,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13.2万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总额达6144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因大额医疗费用而致贫的人员,还得到了医疗救助的二次补偿,到目前为止,补偿金额累计近1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