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我市2009年秋学期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报和发放工作已经结束,2933名学生享受到政府助学金。 12月11日下午,市第三高级中学高三学生赵娟带着银行卡,来到校财务室领取了秋学期的400元助学金。赵娟是滨江镇人,由于家庭贫困,从高一开始,她就申请了政府助学金,每年都可以领到1000元的补助。 和赵娟一样,今年秋学期,我市共有2933名高中学生获得了政府助学金。据了解,根据《泰兴市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我市按在校生总数10%的标准,将申领名额分配到各高中学校,资助对象为在普通高中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受助学生家庭困难程度,2009年秋学期每生资助金额在320元至480元之间,同一个受助学生一学年受助金额在800元至1200元之间。另外,我市要求高中按不低于应收学费收入的5%提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减免贫困学生学费、代办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政府助学金与学校提取的助学金一起构成了立体式的资助体系,切实保障贫困高中生的学习和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