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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国家二级野生动物在黄桥获救

2009-12-16 浏览次数:

    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严禁买卖。但是12月14日上午,就有人在黄桥镇西门桥兜售野生鸟类,经市民举报后,黄桥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了两只野生鸟儿。由于不知鸟儿的习性,他们还请来了林业专家。

    12月14日上午,记者跟随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肖国林来到黄桥派出所,两只野生鸟已经被民警安置在一个纸箱里。从外观看,一只鸟的体长约20厘米,头部、颈部暗褐色,尾羽黑褐色。另一只鸟的体长约30厘米,头部两侧竖立着两个耳羽的长羽,面盘中部呈橙色,眼的虹膜呈金黄色,煞是漂亮。

    民警张勇说,当时卖鸟的是个老人,查问鸟的来历,老人说是在自家农田里发现的。

    民警们不知这两只鸟是什么鸟,都有怎样的习性。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肖国林仔细观察后认定,其中一只叫长耳鸮,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另外一只叫斑头鸺鹠,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两只鸟都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由于这两只鸟都受了伤,肖国林将它们送到了泰兴公园暂养,等鸟儿伤好后放飞自然。

    肖国林提醒广大市民,买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而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他希望广大市民下一次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及时跟林业部门联系,以免野生动物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