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人生中的幸福时刻,然而我市的蒋晓红快要当上妈妈的幸福感却被后来的遭遇给打消了,她被单位变相辞退了。 记者见到蒋晓红时,距离她被公司辞退已有11个月,她的孩子也有10个月大了。说起自己的遭遇,蒋晓红一脸无奈。 2003年至2009年1月,蒋晓红一直在上海晶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工作,由于工作认真,蒋晓红从2003年起就被任命为领班,负责时代超市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但是公司一直以来也没有和她签过劳动合同,没有交过养老保险。 今年1月,蒋晓红怀孕36周时,向公司请求不加夜班。后来公司派高级主管李建民对她说是补贴三个月的工资,让她办退产手续回家。 听到这个消息,蒋晓红自然很不愿意。当即回绝了领导的要求。她认为,自己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六七年,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想按国家规定休息三个月的产假,生产的医药费要公司报销。 然而,2009年1月10日,蒋晓红却接到了一份上海总公司的调令,要求她立即去上海晶源坏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部仓库协助登帐工作,工资待遇不变,仍是每月850元。 那时,蒋晓红已经怀孕八个月了,她当时就打电话和老板沟通,老板却说如果三天之内不到,后果自负,当自动离职处理。 今年1月11日,双方协商未果,后来蒋晓红从电梯上摔下,住院并遵医嘱保胎休息一个月。2月16日,蒋晓红向公司请4个月假待产。公司同意其申请,但停发她病假、产假期间工资,并拒付医药费。1月11日以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过工资给蒋晓红。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蒋晓红与上海晶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向泰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裁定上海晶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支付蒋晓红赔偿金23229.8元。 虽然经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定上海晶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赔偿蒋晓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多项补偿金,但上海晶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泰兴分部仍以赔偿问题应是总公司的事,与他们无关,拒不执行赔偿。 今年7月3日,蒋晓红又向泰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到现在,蒋晓红连一分钱赔偿金都没有拿到,这让她非常着急。随后记者又试着联系了上海晶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继源,可对方的手机一直关机。 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据济恒律师事务所常国进律师介绍,蒋晓红既然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完全可以放心等待法院的执行结果。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蒋晓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